这种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很容易被稽查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会计经常会碰到这样的事情,过年过节给单位职工发福利,有些单位一个月也给职工发一些福利,单位在给职工购买这些福利产品开具发票的时候,因为福利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有很多会计就会让对方开成办公费之类的发票,这样一来就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企业这种行为也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被税务稽查后,不但要补缴税款,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也会被判为 D 级。也有很多企业的会计认为这样操作很难被税务发现,比如你企业没有那么多管理人员,却列支那么多的办公费用,你企业平时出差的人员不多,却列支那么多的住宿费用,这些问题都很容易引起税务的预警。企业发生的一些职工福利费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还有企业发生的一些费用没有取得发票,在取得另外一些企业的费用发票时,就让对方增加发票的金额,把以前在别的单位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一起开上,这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是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现在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税务对偷税漏税稽查力度更大,尤其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更是税务稽查严厉打击的范畴。会计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不虚开发票,不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也不给自己的会计工作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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