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1)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2)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具体地说,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通过下述处理对其进行追溯更正:

第一,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

第二,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具体的会计处理:

(1)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费用增加、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费用减少、收入增加→利润增加,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后将净利润的影响数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然后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

(2)所得税费用

①与税法规定一致:会计差错使利润增加时,调增所得税费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会计差错使利润减少时,调减所得税费用: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存在暂时性差异的

会计差错使利润增加时,调增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差错使利润减少时,调减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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