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关系的错误通常有:
(1)漏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减少,借贷仍然平衡;
例:漏记业务“用银行存款300 000元购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设备已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2)重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虚增,借贷仍然平衡;
例:重记业务“用银行存款300 000元购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设备已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3)某项经济业务记录的应借、应贷科目正确,但借贷双方金额同时多记或少记,且金额一致,借贷仍然平衡;
例:错记业务“用银行存款300 000元购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设备已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4)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借贷仍然平衡;
借:在建工程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5)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借贷仍然平衡;
例:错记业务“从银行提取现金8 000元作为备用。”
借:银行存款 8 000
贷:库存现金 8 000
(6)某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记和少记并相互抵销,借贷仍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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