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过渡期间可以合并申报吗? 橙子 • 2020年12月2日 pm9:56 • 会计实务 • 阅读 48 过渡期间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2020年12月申报期申报时,只需申报印花税;2021年1月申报期办理报时,可以将2020年4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2020年12月份印花税合并申报。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