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车公用”能否 0 元租金?注意 3 个要点!

要点一

私车公用是允许的,须签订私车公用协议,不要 0 元租金,也就是不要签订无偿使用协议,会带来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要点二

私车公用租金的金额大小应合理,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吻合实际就可以,当然若是支付员工个人的租金每月每次不超过 500 元的,可以不用去税局代开发票,直接用个人开具的收据入账就可以。比如:二、租车费用:年租金 6000 元整。每月支付一次,每次 500 元。该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车辆消耗费用由本企业承担,汽油费亦可使用公司的加油卡加油。

要点三

私车公用租金的金额若是每月每次超出了 500 元,必须由个人去税局代开租车费发票,按照“有形动产租赁”税目缴纳增值税后,方能到企业报销相关运营费用。有了租车协议、租金发票和缴税凭证,租赁行为才能被认定具有真实性。企业支出的交通运营费用才能被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同时,企业向员工支付的租赁费用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财产租赁”税目,适用 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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