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啦!销项税额的筹划问题,千万别弄错!

开工啦!打工人们又回到了各自的岗位,开启忙碌的2021,我们一定要为自己开个好头啊,那么今天就用一个案例先带大家学习一下关于销项税额的筹划问题,以后遇到可别弄做了哦!

【案例】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商场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

1.商品七折销售。

2.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

3.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券。

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三种促销方式不会对商场的经营情况发生影响,试分析不同促销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并选择最佳方案。(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利润的影响)。

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案例解析:

(一)七折销售

增值税:

销项税额=70÷(1+13%)×13%=61.95×13%=8.05(元)

进项税额=60÷(1+13%)×13%=53.09 ×13%=6.90(元)

应纳税额=8.05- 6.90=1.15(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 70÷(1+13%)- 60÷(1+13%)=8.86(元)

应纳所得税额= 8.86×25%=2.22(元)

税后净利润= 8.86- 2.22=6.64(元)

(二)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

增值税:

销项税额=100÷(1+13%)×13%=88.50×13%=11.50(元)

进项税额=(60+18)÷(1+13%)×13%=69.03×13% =8.97(元)

应纳税额= 11.5 – 8.97 =2.53(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0(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60-18)÷(1+13%)=19.47(元)

应纳所得税额=19.47×25% =4.87(元)

税后净利润= 19.47-4.87=14.6(元)

(三)返现金券30元

增值税:

销项税额= 100÷(1+13%)×13%=88.50×13%=11.50(元)

进项税额=60÷(1+13%)×13%=53.10 ×13%=6.90(元)

应纳税额=11.50 – 6.90 = 4.60(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0(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60)÷(1+13%)- 30=5.40(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60)÷(1+13%)×25%=8.85(元)

税后净利润= 4.48- 8.62=-3.42(元)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在线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