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丰收的季节,奋斗了一年,年终奖也要盘算起来了。关于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怎么算才最省个税呢?重点来了,今年的年终奖和往年的有所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就要失效了......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而今年(2021年)内的年终奖收入仍可以选择单独计税。
方法一:年终奖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方法二: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月工资相对较低,年终奖也不高的人员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其实影响不大,甚至合并计税可能还会更实惠一些。但对于月工资已经用完免税额的人员来说,单独计税、合并计税两种方式取得的年收入可能相差就比较大。
举个例子:
甲公司小王,2020年12月从单位取得2020年度年终奖60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
方法一:如选择年终奖60000元单独计算纳税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60000÷12=5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年终奖应纳个税=
综合所得应纳个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应纳个税:
5790+2280=8070(元)
方法二:如选择年终奖48000元并入2020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税:(120000+60000-60000-12000)×10%-2520=8280(元)
对比可知,张先生的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更为划算,全年可以少缴个税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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