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处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业务时,可分为四步来做账,第一就是在租赁开始时,计入到固定资产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来核算,第二是对其分摊时要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处理,第三是对其计入累计折旧科目进行计提折旧处理,最后就是租赁期满后的处理,详细的就请来看下文怎样写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的文章学习,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公允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加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减其现值或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2、各期租金的支付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各期相同)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根据实际利率法确认的融资费用,每期不同)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累计折旧
4、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对租赁固定资产的处理通常的三种情况:返还、优惠续租、留购。
(1)返还租赁固定资产:
租赁期届满,企业向出租人返还固定资产时,通常将最后一期租金合在一起入账: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该固定资产
企业行使优惠续租权,此时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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