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怎么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制度的改革必然会有一些旧规则的取缔,新规则的出台,对于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想必很多小伙伴都比较关心,新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这点想必财务人士都是比较清楚的,那预提费用如何纳税调整?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如:某工业企业某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按年度的计划修理费用分月平均预提

则,在预提时做分录

借:制造费用(根据预提的内容不同记不同的科目)

贷:预提费用

在实际支付的时候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
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对预提费用的税法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预先提取、实际也已经发生或肯定会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均取消了预提费用会计科目,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在使用该科目,如果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出现确实需要预提的费用,则应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等科目核算.预提费用一般是以企业某一具体或偶发性业务为多,其特点是收益和预提先同期发生,费用支付在后,支付期一般较明确且期限不长(如与对方有约定),一事一提.

但是,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并没有直接、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所以,对企业预提的费用只要能够符合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就应该可以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又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由此可见,只要符合实际发生(真实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与取得收入有关(即相关性原则)及合理性原则的预提费用均应该可以列入税前扣除.但是,日常实务中对企业年末仍有余额的预提费用,各地税务机关的认识和态度往往不一,多数地区的税务机关采取了从严从紧的政策,如往往以企业没有实际支付、费用金额没有确定、未取得合法报销凭证等情况为由,规定对企业已提取但年末仍未付出的预提费用在汇算清缴时一律纳税调整,但也有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视预提费用的具体情况,在分析判断后决定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如根据费用是否已实际发生,是否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关发票,或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是否已实际支付等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实务中对预提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及如何扣除的理解和执行都较为混乱,不仅常常让企业无所适从,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涉税风险.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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