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这 15 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开发票必须按照新规执行,会计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还得由自己来承担。收到不合规发票该如
何处理?一起来看下 2020 年发票新规吧!

新政一:2 月 1 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3 号

政策原文如下:(节选)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 3%和 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 2 栏和第 5 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 号)第一条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废止。

小规模自开专票请务必注意这 3 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5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新政二:3 月 1 日起,取消认证期限!17 年以后专票超期也能抵扣了!

重点内容如下:

1、一般纳税人取得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 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取得 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操作:可以自 2020 年 3 月 1 日后(没有时间限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备注: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具,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发票日期。

3、取得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5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

注意!

这 15 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一、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

根据第一条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二、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三、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 A4 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要拿去报销。

四、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五、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六、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七、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八、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同时,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九、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第一条就明确规定,2018 年 3 月 1 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十、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完全虚开发票)

这样的费用发票不仅不能报销,还涉嫌犯罪。

十一、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会计人收到发票后,首先要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尤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比如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开成了免税的税率。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十二、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明确表示: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十三、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

(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十四、收到一张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8 第 41 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 12月 31 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十五、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201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1.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收!

2.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出现类似“*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即使税率一样,也是不合规发票;出现“*纸制品*+”服装”的这样的错误,也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求大家对税收分类编码表有一定掌握才行。

.以上内容由程友软件“企业经营头条”整理,感谢阅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在线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